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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余元集资款被挥霍一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2:19 江南都市报

  南昌市长虹机械厂职工将建房款存入领导账户副书记伸贪手一审被判10年

  本报讯王永平、记者谢俊报道:为了让集资款用得更加放心,职工开会决定把数十万建房集资款放入领导个人账户, 但却因此惹祸,大权在握的副书记大肆挥霍公款27万余元。近日,这位副书记被法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章某,男,1958年生,进贤县人,捕前系南昌市长虹机械厂党支部副书记,住南昌市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宿 舍4区21栋。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南昌市长虹机械厂兴建三栋集资楼,时任副书记的章某,负责集资楼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并直接管理集资户的集资款。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7日,章某共收到96家集资户的集资款375170元。 章某除支付管道煤气、防盗门等费用外,把剩余的21万余元挪用于个人经营和个人挥霍。

  2004年7月,该厂又决定章某负责为职工宿舍办理土地证工作。2004年7月6日至7月30日,216户职 工共交办证款41万余元到章某手中,到2005年8月,支付部分办证款项后,余款6.2万余元被章某挥霍。同年9月, 因为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三栋集资楼的配套设施迟迟未完工,这时大家才发现章某已经下落不明。案发当月,章某被公安机 关抓获。

  法院另查明,南昌市长虹机械厂为洪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让人意外的是,当初的数十万集资款和办证费,集资 户因担心资金被厂里挪用,不同意将钱交到厂里的财务账上,经开会讨论决定,大家的资金都是直接存入章某在银行的个人账 户上,没想到,这位让人“放心”的副书记却大肆挥霍大家的集资款。2006年9月8日,南昌市青云谱人民法院一审以挪 用公款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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