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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地主比赛能赢50万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12:19 江南都市报

  联众“疯狂13关”游戏被指涉嫌不正当竞争南昌工商已介入调查

  看点

  “联众公司“从今年8月14日开始,“推出了全国性大型活动:玩“疯狂13关”斗地主大赛赢50万元房产(如 图)。网上游戏比赛竟能赢来50万元房产,这已远远超过了我国相关
法规规定的有奖销售奖品价值不能超过5000元的上 限。目前,南昌市工商部门已开始介入调查,指称该公司违反了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也是我省首起网络游戏涉嫌不正 当竞争案。文/图任强徐勇记者黄浦江

  -玩游戏能圆有房有车梦?

  北京联众电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众公司”)在其网上游戏平台“联众世界”举办的“疯狂13关”斗 地主大赛,其网络比赛阶段是在8月14日至9月28日期间进行的,目前已结束了网络比赛阶段,即将进入现场决赛。

  事实上早在今年8月初,联众关于“疯狂13关”的宣传口号称:“参加‘疯狂13关’圆您有房有车梦”。其奖项 设置号称总额达百万元,最高奖奖励50万元房产,次之则分别奖以8万元轿车和1万元电脑。10月9日下午4时许,记者 从“联众”官方网站获悉,已有近1.8万人参加了比赛,其中7人顺利闯过10关,按照比赛规则,至少有两台价值万元的

笔记本电脑要被送出。

  联众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特别设立了“‘疯狂13关’

斗地主大赛”专页,比赛采用闯关制,即所有参赛者初始级别 均为0级,之后胜一局者升为1级,连胜两局者升为2级,连胜3局者升为3级……任何一局比赛的负者均降回0级。此外, 对参赛还有一些更细致更苛刻的要求,比赛难度不可谓不大。然而,即便这样,“闯过12关能获得8万元轿车一辆,闯过1 3关便能获得50万元的房产一套”的强大诱惑力,还是令大量游戏迷趋之若鹜。

  -网民质疑其为圈钱游戏

  按照其官方网站公布的规则,并非所有人都能参赛,要参加比赛,首先要有“联众币”(联众游戏平台的虚拟货币) 。其规则显示:每一级房间中都可以报名,点击任一座位即开始报名过程。每名选手报名参赛时系统扣缴100联众币作为参 赛费,可以获得10个“闯关符”,参加10局比赛。每完成一局比赛,系统扣去1个“闯关符”,但中途因打平而由系统安 排重打的牌局不扣除“闯关符”。“闯关符”耗光后如欲继续参赛,则须重新充值“闯关符”才能继续闯关。按照联众官方网 上商城的显示,100“联众币”若通过联众卡的形式零售的话,需要人民币10元。

  由于比赛负一次便降回0级,断线者也同样要被判负和降级,所以这10个“闯关符”很容易失去,参赛者需要大量 的游戏币来完成比赛。有参赛者在网上发帖称,一般情况下,连闯13关的优胜者至少要花费1万“联众币”才行,这就是说 付出的代价等同于1000元人民币。不少网民直指“疯狂13关”为“疯狂圈钱游戏”。

  -南昌联众“游民”众多

  “联众币”大多通过发售实物联众卡及电话、银行充值等方式来获得,在联众网上商城,联众公司公布了包括南昌北 软软件、江西连邦软件、南昌四方软件等13家经销商,这13家经销商名单记者从工商部门也得到了确认。9日下午和10 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分别咨询了“蓝天科技”、“新宇连邦”、“北软软件”等公司,得知这些公司在得到工商介入 调查的信息后,大多已暂停了联众实物卡的销售,但仍有各种充值方式可以选择。同时,在“南昌逛街网”等一些本土网站, 仍有联众实物卡出售。

  联众游戏在南昌拥有诸多“游民”(经常上网玩游戏者的通称),确切人数虽无法统计,但从“联众世界”专门设置 了南昌本土游戏-南昌

麻将,即可见南昌“游民”数量之众,至于拖拉机、斗地主等网民所喜爱的游戏更是有大量南昌“游民 ”存在。

  -南昌工商:联众涉嫌不正当竞争

  南昌市工商局直属局的相关负责人说,经网民举报和多方核实,联众公司举办的此次比赛活动,其设置的奖额远远超 过了国家规定的5000元有奖销售上限,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联众公司的确有不正当竞争嫌疑。为此,工商部门 与联众公司多次沟通,并已正式发函要求该公司协助调查。

  据游戏业界人士分析,联众50万元巨奖之举明显针对其竞争对手,主要目的还是吸引网络游戏爱好者加入其“联众 世界”游戏平台。

  后续

  联众不予理会

  南昌市工商局直属局的相关负责人说,联众公司的法务代表曾表示,希望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此事。在遭到拒绝后又 表示其属于“采用偶然性的方式比赛”,并未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南昌工商部门曾正式发函要求联众公司9月15日10时派 人协助调查,对方没有理会。10月9日,记者打通了联众公司客服热线,接线小姐称不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之事” ,并表示将在10日后陆续进行现场决赛。南昌市工商部门表示,将按照属地原则,不日移交北京市工商部门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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