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 宫伟 通讯员 何伟 郗伟】 日前,和平区检察院经缜密侦查,在两天时间里,以案带案,连续侦破3起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维护了国家利益,为企业挽回了近百万元巨额经济损失,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和平区检察院干警在日常调研工作中,发现某公司干部涉嫌贪污,立即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该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亲自与侦查人员共同研讨案情,参战侦查人员连续奋战,经 过两昼夜的外围取证,并与犯罪嫌疑人正面交锋,终于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市N公司干部)负责管理本公司A地房屋拆迁事宜,2006年3、4月份,其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本单位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款时,把拆迁管理部门发放给其单位的8万元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同时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原系市N公司职工)受N公司书面委托负责N公司B地房屋拆迁事宜以及代表N公司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款等工作。2006年3、4月份,他把拆迁管理部门发放给N单位的50万元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侦查人员在查处上述案件时,发现该单位账目管理混乱。反贪局决定对该单位总经理李某立案侦查。李供述了其于2006年3月私自把单位公款30万元借给他人,至案发时仍有13万元未归还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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