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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债务3200万严介和遭法院限制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3:58 国际在线

  核心提示:因与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债务3200万,严介和遭南京市法院限制出境。严介和回应称,负债企业未与银行配合好。

  太平洋集团在南京多家银行的5个账户,余额最多的有1009元,最少的仅有45元

  本报记者高学军发自南京

  因严介和与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集团”)未及时履行法院判决的债务3200余万元,南京市中级法院和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于日前同时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严介和已被限制出境。

  南京中院宣传处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确认,严介和与太平洋集团分别是该院审结的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借款担保人。这两起案件原告均为中国银行南京下关支行(下称“下关支行”)。

  据南京中院提供的上述案件生效判决书,江苏长城消防有限公司(下称“长城消防”)于2004年4月5日从下关支行贷款500万元,严介和与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盛置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贷款到期后,下关支行经多次催收未果,诉至南京中院。其后长城消防开始陆续还款,截至今年4月25日开庭时,尚欠银行本息总额155.8万余元。

  今年5月底,南京中院作出判决:长城消防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40.2万元及其利息,金盛置业和严介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悉,严介和曾于今年8月31日应通知到南京中院,表示9月、10月还清上述债务。但直至10月8日,法院仍没有收到来自严介和的任何执行款。

  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则起因于下关支行在2003年8月与江苏黄河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黄河建设”)的4000万元贷款合同,这笔贷款期限为1年,由太平洋建设提供担保。之后太平洋集团又提供位于江苏泗洪县一处工业厂房作抵押。

  截至今年4月25日开庭,黄河建设仍欠银行贷款本息2900余万元未还,太平洋集团也未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今年4月底,南京中院判决黄河建设向银行偿付贷款本金2785.8万余元及利息,太平洋集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借款方和担保方都迟迟未履行清偿责任,南京中院日前依照下关支行的申请,依法对严介和与太平洋集团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采取了威慑机制内的所有执行措施,包括向银行发出金融风险提示信息,在媒体上公布欠债信息,限制严介和出境,停止办理一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停止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等。

  据南京中院确认,法院已就此通知了严介和本人。

  南京鼓楼区法院则系受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委托执行两起案件,涉及标的148.8万余元,被执行人均为太平洋集团,而太平洋集团只在今年4月30日和8月21日分两次履行13万元。

  据悉,法院先后查询过太平洋集团在南京多家银行的5个账户,余额最多的账户有1009元,最少的账户仅有45元。

  为此,鼓楼区法院已经启动了执行威慑机制,并面向全社会征集太平洋集团的有效财产线索。

  严介和回应:负债企业未与银行配合好

  本报记者石玉发自郑州

  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关于南京两法院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对太平洋集团以及严介和本人有何影响问题时,严介和未直接回答,而是表示:“负债企业在被银行索债过程中配合不是太好,导致司法系统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

  “太平洋下属企业负债共有3.82个亿,有两三家企业面临着银行逼债,目前形成了1.3个亿左右呆账,但是太平洋集团本身不欠银行一分钱。”严介和说,“但太平洋集团以及我个人为下属公司担保贷款,我个人做的是信誉担保。”

  在郑州市举办的城市投资与和谐发展论坛上,信奉“站着是一座山,死了也是一座碑”的严介和一如既往出口成章、滔滔不绝,演讲近1个小时。

  “经常做原告的人是无能,经常做被告的人是无赖,太平洋集团两三家孙子辈公司做了被告,这是第一次。”严介和以此来回应被媒体热炒的逼债风波。

  对于太平洋的前景,严介和表示“要让太平洋好好痛苦一下”。

  “好的企业如果中间没有几个苦难,这个企业好不到哪里去,世界上好的企业都是死而不亡的。死和亡是两个概念,做了这么多年的加法,不做减法也不行,做了这么多年的增量,不做减量也不行。(太平洋集团)这么大的企业不死一次也不行。”严介和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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