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时常感头晕干恶心 自疑中毒老板却不准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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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4:33 中国徐州网 | |||||||||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帮办热线82345666消息(记者冷凝)昨日上午,市民黄先生致电晨报反映,他打工的 商场刚装修完不到半个月,最近三四天,他总是感觉呼吸困难、头晕、恶心,医生怀疑是装修材料中的甲醛中毒。黄先生想辞 职不干,可老板不允许,称除非医院开证明是甲醛中毒。可医院又不愿意开这类证明,黄先生很为难。 黄先生称,他是给私营企业打工的,老板有个沿街的店面。国庆节前,老板将店面重
黄先生到医院就诊,医生称很有可能是甲醛中毒,没有什么有效的药物可以改善,只要脱离这种环境就可以逐渐恢复 ,但如果时间长了,也会发展得越来越严重。医生的话让黄先生害怕,他立即找到老板希望结算工资后辞职。但是,由于黄先 生是目前店内仅存的工人,老板不想放他走,称辞职可以,但之前的工资不能给他,除非他能让医院开具证明。黄先生再找到 医生,医生称这种病不好开证明。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他说,如果黄先生和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黄先生应按合同规定, 提前通知雇主,然后结算工资辞职;如果没签合同,黄先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之前的劳动都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