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打工时常感头晕干恶心 自疑中毒老板却不准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4:33 中国徐州网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帮办热线82345666消息(记者冷凝)昨日上午,市民黄先生致电晨报反映,他打工的 商场刚装修完不到半个月,最近三四天,他总是感觉呼吸困难、头晕、恶心,医生怀疑是装修材料中的甲醛中毒。黄先生想辞 职不干,可老板不允许,称除非医院开证明是甲醛中毒。可医院又不愿意开这类证明,黄先生很为难。

  黄先生称,他是给私营企业打工的,老板有个沿街的店面。国庆节前,老板将店面重
新装修了一遍,装修过后的第2 天就开始营业了。当时黄先生和其他店员感到店里的气味刺鼻,曾表示是否将店面晾几天再营业,但老板反对。开张以后,店 员们先后感觉身体不适,有一人比较严重,几次输液后辞职离去,另一人也很快辞职了,只剩黄先生一人。最近三四天以来, 黄先生也感觉身体很难受,反复出现口臭、头晕、干呕、呼吸困难等症状,甚至连视力都受到了影响。据黄先生称,他每天平 均在店里要呆7个小时左右,每天下班刚走出店门时看东西都是白茫茫一片,几个小时后才渐渐恢复。

  黄先生到

医院就诊,医生称很有可能是
甲醛
中毒,没有什么有效的药物可以改善,只要脱离这种环境就可以逐渐恢复 ,但如果时间长了,也会发展得越来越严重。医生的话让黄先生害怕,他立即找到老板希望结算工资后辞职。但是,由于黄先 生是目前店内仅存的工人,老板不想放他走,称辞职可以,但之前的工资不能给他,除非他能让医院开具证明。黄先生再找到 医生,医生称这种病不好开证明。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他说,如果黄先生和老板签订了

劳动合同,黄先生应按合同规定, 提前通知雇主,然后结算工资辞职;如果没签合同,黄先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之前的劳动都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