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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石场复绿工程月收红包4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深圳矿协原秘书长被控收受贿赂560万,省纪委定为十大商业贿赂案

  本报深圳讯深圳市地质矿业协会原秘书长李勇前天坐上深圳中院的被告席。检方指控其利用采石场“复绿工程”大发横财,每月的“红包”收入“固定”为45万元之巨,先后接受三个采石场包工头的“红包”逾560万元。该案曾是广东省纪委今年7月公布的全省十大商业贿赂典型案例之一。

  检方指控称,2003年,深圳市政府同意由国土局委托矿协对深云石场进行后续复绿整治。这也开始了李勇的“同富裕”“职业生涯”,李勇将这个复绿工程发给郭某的公司,李郭二人商定,郭每月给李勇45万元的固定利润,郭在去年7月到今年2月连续8个月送了李勇“红包”360万元。李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三个采石场包工头的红包。

  在被控的560余万元受贿额中,有535万元都是郭某给的。因为李在其间帮郭介绍业务,郭则知恩图报,或以干股或以固定利润的方式在2003年先后多次给了李175万元。另有两个石场的包工头,则是在过年过节时先后送了李过节费23万元人民币和3000元美金。逾560万元全都被李据为己有。

  案发后,侦查部门收缴赃款人民币481万余元,尚有人民币76万余元、美金3000元无法追缴。

  前日的庭审,诉辩双方围绕李勇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展开激辩。

  检方认为,李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当以受贿罪量刑。

  虽然李勇及其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及数额不持异议,但是认为矿协是民间团体,李勇则是由协会理事选举出来的秘书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量刑应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检方则认为,矿协是由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矿处发起并成立的,李勇受该局地矿处委派,任该协会秘书长,且李勇还在该局领取工资,也从该局获得了内部员工分的住房,因此系该局员工,也是国家公职人员。

  庭审三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并称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宋毅)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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