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介和赖账被限制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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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5:3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南京消息:前天,以75亿元资产位列今年胡润“百富榜”第16位的富翁严介和,因为160万元债务迟迟不还,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威慑机制,对其采取限制出境等多项措施。 2004年4月,南京某银行放出一笔总额为500万元的1年期贷款,由严介和以个人名义与某投资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到期后,银行没有收到钱,做担保的严介和与投资公司都没有履行担保义务。去年12月底,银行多次催收也只收回9万元,故诉至南京中级法院,请求判令贷款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491万元及利息,并要求投资公司及严介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院受理后,贷款公司开始陆续还款,截至今年4月25日开庭时,尚欠银行本息总额155.8万余元。5月底,法院作出判决:贷款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40.2万元及其利息;投资公司和严介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今年7月21日,银行向南京中级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因为上述判决生效后,他们没有再收回1分钱。案件受理后,南京中级法院依法对严介和名下、位于南京五台山1号的12套房产进行查封。 直到10月8日,南京中级法院依法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并通知严介和本人。法院对严介和启动的执行措施有两项:第一,向新闻媒体发出严介和拖欠债务不履行的案件有关信息;第二,向公安机关发出限制严介和出境的通知。(南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