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撤销大陆女子偷渡溺亡案不赔偿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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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5:4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3年前在台湾苗栗县通霄外海,大陆女子遭台湾人蛇集团推落外海溺毙案,家属申请被害人赔偿,苗栗地检署驳回遗属的赔偿申请。不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认同,并撤销苗栗地检署不赔偿的原决定,要求重新处分。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2003年,6名大陆女子在台湾人蛇集团组织下私渡赴台,却惨遭人蛇和船东推落苗栗外海溺毙,家人跨海寻亲接骨灰,一幕幕情景令人印象深刻。3年过去
报道说,家属申请被害人赔偿,但苗栗地检署驳回遗属申请800多万的犯罪被害人补偿,不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认同,并撤销苗栗地检署不赔偿的决定,要求重新处分。 背景资料: 2003年8月26日,两艘载有26名大陆女子的台湾私渡艇在接近海岸时被台当局“海巡队”发现,船主为逃避检查,将船上女子推入海中,造成6人溺毙,4人失踪。此事在台湾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纷纷指责诱骗大陆女子私渡的“蛇头”丧尽天良。(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