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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人均住房28平方米新区开发以松北、群力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0:52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 谭启首)至2010年,哈尔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预计达到28平方米,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记者从规划局获悉,《哈尔滨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获得市政府批准并开始实施。

  至2005年末,哈尔滨市市区非农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87平方米。根据《规划》,哈尔滨市到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预计达到28平方米,规划期内住房建设总需求为
2200万平方米,共计25万套;规划城区“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按照《规划》,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主要分布于前进新区、松浦新区、群力新区、平房区南部新区、利民南部新区、利民北部新区以及工业企业搬迁用地。新增廉租房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与产业园区就近的旧城改造区和城市边缘区。将哈尔滨市划分为24个片区,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在不同区域内应遵循以下原则:将群力、前进、松浦、平房区南侧、利民南部和利民北部总计6个片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的重点发展区域。规划期内,对这些新区的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给予优先安排。规划各新区内年度开发建设住房项目量区域平衡;注重老城区风貌格局的保护。

  《规划》要求,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应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土地需求,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低容积率、大套型住宅的土地供应。同时,对不符合住房建设规划的住房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准规划选址,市发改委对项目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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