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名义网络招嫖一干部被判诽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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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0:57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上海电(侯荣康) 上海一名机关干部竞聘单位领导岗位时落选,竟然以上网诽谤的方式泄愤报复竞聘对手。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毛某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并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 今年5月,毛某竞聘单位的领导岗位时落选,由此对竞聘成功的杨某怀恨在心。6月22日上午,毛某利用工作电脑上网,以杨某的名义在网上招嫖,又以杨的用户名在网上
杨某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精神紧张,易暴易怒,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经医院心理门诊诊断为患焦虑性神经症。此后,杨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法院追究毛某的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