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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农民工拿到5万元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1: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薇)10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获悉,9月27日沈阳市农民工维权庭正式成立,当天就受理了四川在沈打工的农民工李富民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受伤赔偿金一案。经过十几天的努力,终于成功调解这一案件。

  农民工工伤案成维权庭第一案

  ;李富民是从四川来沈打工的农民,在江西省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沈阳分公司长白建筑工地做钢筋工。6月26日晚上8时,在工地干活的他,被从塔吊上掉下来的钢筋砸伤,造成腰椎四椎、五椎爆裂性骨折,头部闭合性颅脑损伤,脸部有7处骨折,在医院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事故发生后,公司支付了3.6万元为李富民第一期手术治疗的费用,目前他已基本康复。但受伤后的李富民已丧失劳动能力,并留下了终身残疾,甚至有可能生活不能自理。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能靠工友接济维持生活,因此他要求公司进行一次性赔偿,但与公司在赔偿金额上达不成一致,双方的关系也陷入了僵局。

  维权庭两次开庭最终达成协议

  无奈之下,老实巴交的李富民夫妇找到了刚刚成立的农民工维权庭,这也成为农民工维权庭受理的第一案。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需要两次仲裁,第一次是确认李富民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第二次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确定工伤待遇。一般情况,两次仲裁和工伤认定就需要2—3个月时间,鉴于李富民身体和生活困难等原因,农民工维权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9月29日,农民工维权庭第一次开庭调解。由于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所以没能达成协议。“十一”黄金周期间,农民工维权庭的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对双方做了大量工作。终于在10月10日,农民工维权庭第二次开庭调解时,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受伤农民工拿到5万赔偿金

  协议规定,“由江西省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一次性赔偿李富民生活费、误工费、第二次手术费合计5万元。”江西省临川建筑安装总公司委托代理人当庭将5万元现金交给李富民。至此,农民工维权庭调解第一案宣告成功。在不到7天的有效工作日内,李富民拿到了5万元赔偿金,他万分感谢沈阳市总工会,感谢沈阳市农民工维权庭,并表示:“养好伤后我再回沈阳,俺还要为沈阳建设出力。”

  据介绍,截至目前,沈阳农民工维权庭已受理51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中,20件已协调处理,11件正在进入仲裁程序,10件已由专门的法律人士指导依法诉讼,还有4件正在调解。而从已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所涉及的内容来看,工资拖欠占54%、工伤占44%,位居第一、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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