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区里开发廊居民有权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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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1:40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今后在上海,发廊、舞厅、棋牌室等娱乐服务场所将不能在社区随意开办,必须经过居民听证同意才可获准进入。 根据上海市11日出台的《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试行)》,在居民区附近开设的小发廊、小浴室、小酒吧、小茶社、小舞厅、小旅社等“六小”场所,因可能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将被纳入听证范围,给予居民说“不”的权力。
据了解,这项“听证”新规目前已在上海部分区县试行。服务场所的开设,在有关部门审批发放许可证之前,须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听证会。听证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服务网点设置规划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