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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批农田搞建设 严惩不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1:48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王冰迪 为您报道目前土地管理中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昨日,记者了解到,国家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管住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的现象,严把土地“关口”。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必须为地方土地调控负责,并“严格实行问责制”。同时要求,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调控主要涉及八个方面

  该《通知》主要涉及八个方面的内容,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政府必须为土地调控负责

  通知进一步明确强调,地方政府必须为地方土地调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并“严格实行问责制”,杜绝地方政府充当“甩手掌柜”。各地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抑制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扩张用地的冲动,打击“土地财政”。

  低价出让土地要依法追究责任

  据了解,该通知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为了打击地产腐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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