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查封面前终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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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2:19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0月13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 刘新玉)因欠款85万元不还,山东某建筑公司一台价值70万元的挖掘机被天桥区法院“活查封”。一看法院较真了,这家单位只好乖乖地当场过付10万元,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5年前,济南某钢模板厂与山东某建筑公司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但建筑公司一直拖欠租赁款,至2004年共拖欠租金50万元。后经天桥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分期偿还欠款
2005年底,钢模板厂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在执行期间,建筑公司又一次承诺主动还款,但事后再一次出尔反尔。天桥法院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活查封”的办法,在对其一台价值70多万元挖掘机依法查封,规定“只能使用,不能变卖、转让”。 对于法院的这一做法,建筑公司表示“法院执行手段很有人情味”。近日,这家建筑公司在把最后1笔欠款交到法院的同时,那台价值70万元的挖掘机也被法院解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