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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台湾免税产品将入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2:29 海峡都市报

  

更多台湾免税产品将入闽

  省委书记卢展工(后排左起第4位)、省长黄小晶(前右)、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前左)出席签字仪式

  N本报记者 关永辉 李进

  薛辉 游庆辉 文/图

  本报讯 我省的对台优势将得到更充分的体现。昨日,海关总署、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福州举行,合作的基本原则是服务对台大局、允许先行先试。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黄小晶、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等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工作重点是:支持拓展闽台经贸和直接往来;支持海峡西岸扩大口岸开放;支持福建省口岸大通关建设;实现扩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严厉打击走私;加强统计预警监测,为地方提供信息服务;推动研究制订专项扶持政策,扶持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地区的发展;全面提高福州、厦门海关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能力。

  省政府支持海关建设的工作重点是:积极为海关执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对海关基本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海关加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加快福建电子口岸建设;支持培养现代海关建设管理人才等。

  据了解,9月份海关总署党组签署了《关于海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总体意见》和《关于海关支持“海西”建设有关事项的答复意见》,共有支持海西建设的22条措施,其中在支持拓展对台经贸合作和直接往来方面有不少“大动作”。

  【政策解读】

  “先行先试”优势

  再次得到体现

  昨日,就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党组支持“海西”等问题,记者请福州海关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他们表示,此次合作有三大亮点:一、放宽了我省对台贸易的有关限制;二、扩大了我省口岸的对外开放;三、推动我省加工贸易实现转型升级。

  此次合作的内容将极大促进闽台交往,如推动两岸直航、通邮,支持福建与台湾直接往来航线开展“包裹”业务;实施“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制度,为台资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推动对台进出口贸易,保证台湾地区鲜水果零关税优惠政策的良好实施,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等。

  闽企在粤通关

  可享受粤企待遇

  推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作业模式,从“海运”推广到“空运”和“邮运”, 使该通关模式覆盖福建省内海关各通关现场。大力推广“铁海联运”,进一步拓展物流通关模式,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拓展到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宁夏和粤东、浙西南等省(区);实现福建省与陆路转关量最大的深圳口岸之间转关运输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作业模式;福建企业在广东境内通关享受广东企业同等待遇。

  台资企业通关加快

  对福、厦两海关管辖范围内信誉好的大型台资企业,海关将适当降低适用便捷通关措施企业的审批标准,使其适用便捷通关措施;在台商比较集中的海关设立加急通关窗口,对信誉良好的台资企业提供全天候、无假日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推动大宗商品如粮食、煤炭等的对台出口;推动在福建对台天然砂出口方面出台特殊政策,满足台湾人民需要。

  【政策影响】

  扩大我省口岸

  对外开放

  “海关总署同意将沙埕等港区并入宁德港口岸,扩大了我省口岸的对外开放,加强了我省对外的货物交流。”福州海关监管通关处丁处长如是说。

  海关总署同意将福州港口岸罗源湾(含罗源、可门)港区、牛头湾作业区,泉州港口岸石井作业区列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并根据口岸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快审理报国务院批准开放。同时,海关总署还同意将沙埕、三沙港区、漳湾作业区和石码港区等分别并入宁德港口岸和厦门港口岸对外开放。

  对此,丁处长介绍说,我国的港口有一类和二类之分,一类港口可以停靠外轮,二类港口只能停靠国轮,沙埕、三沙港区是不能停靠外轮的,并入宁德港口岸后,这两个港区就可以停靠外轮了。

  另外,据了解,目前,执行直接往来客运任务的船舶,每天都需由外代公司向口岸查验单位办理26份手续才能出境,其中海关需要船公司提供总申报单等7份手续,这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对此,海关总署此次同意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管理有关规定,合并简化船舶海关申报手续。目前,福州海关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申报手续,落实海关总署的意见。

  到大嶝岛可买

  更多台湾免税商品

  “此次最大亮点之一,就是放宽了对台贸易的有关限制。”福州海关监管通关处丁处长说。

  海关总署表示,赞成并积极推动放开对台小额贸易船只吨位、交易金额;赞成并积极推动放宽经营范围;同意对符合政策规定以对台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在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的生产设备零配件和原辅料实行进口免税政策。

  对此,丁处长介绍说,对台小额贸易船只吨位限制在100吨以下,交易金额限制在10万美元以下,如今放开了对台小额贸易的“两限”,将大大有利于对台贸易。

  据介绍,厦门大嶝岛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是目前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祖国大陆唯一的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市场成立6年多来,进入市场的台湾商品价值3000多万美元,游客人数达330万人次。但因为核定当地居民和游客每人每天免税携带额低等因素,使得市场的运营受到了限制。海关总署同意在保持原已批准的6大类商品范围的前提下,旅客免税携带台湾商品价额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3000元人民币。

  另外,海关总署同意在黄岐港“对台小额贸易点”设置海关监管组,依托马尾海关进行管理,方便对台贸易。

  【专家观点】

  将极大促进

  我省经济发展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益生说,海关总署与福建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这既能立足全国海关大局,又能结合海西建设的需要,内容涵盖方方面面,其中许多先行先试的做法,更给海西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

  海关总署所提出的推动大宗商品如粮食、煤炭等的对台出口,推动在福建对台天然砂出口方面出台特殊政策,满足了台湾人民需要。天然砂、煤炭等都是祖国大陆优势的产品,通过海运入台,运价低,福建又有港口优势。

  “特别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这一政策,对福建拓展中国中西部经济腹地大有好处,江西、湖南甚至更内陆省市的货物都可以很便捷地通过我省口岸抵达出口目的地,福建的港口将更有吸引力。”杨益生认为。

  □企业反应

  到闽台湾水果

  将更新鲜

  海关在严格执行原产地标准的同时,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便捷通关措施,为台湾零关税水果进口提供最优质服务,确保台湾水果“零滞港”和“零损耗”,保证台湾地区鲜水果零关税优惠政策的良好实施。

  福建超大现代农业集团战略研究所的郑景容表示,该企业在进口台湾水果方面,去年已占据了十分之一的国内份额,而此次海关总署明确将“绿色通道”等便捷通关措施作为总体意见提出,将是十分利好的消息。

  他说,此次用文件的形式规定“为台湾零关税水果进口提供最优秀的服务”,也从一个方面体现出海关总署对福建在对台贸易优势中的肯定。他说,随着政策的实施,大陆人民将吃到更新鲜的台湾水果,台湾水果销路更广。

  退税时间缩短

  资金周转更快

  省政府向海关总署提出,我省出口3亿美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并列入全国试点。根据有关规定,出口监管仓库内的货物实际离境后方可办理退税手续。去年经海关批准列入试点的出口监管仓库则实行货物入仓即可退税,厦门宇达出口监管仓库去年被列入试点。为方便福建省规模较大企业退税,提请海关总署将试点扩大到福建省8个2005年出口3亿美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有冠捷、捷联,灿坤等。对此海关总署作出答复,支持在有业务量的口岸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原则同意在条件具备的企业内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冠捷”等8家企业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尚待海关总署核实后确定。

  冠捷有关人士指出,以往货物要离境才能退税,整个退税时间长达1个月,如果新政策实施,退税时间可缩短为半个月,对于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大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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