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促销”可能遭罚三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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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3:20 重庆晚报 | |||||||||
“天天清仓”属违法,特价商品一样可以退货。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于明日起施行。《办法》并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者最高将受罚3万元。 《办法》规定,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管;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因此,消费
据广州日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