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介破门帮我搬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3: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回到家发现自己的住处被换了门锁,而且房间内的所有物品都被搬走了,年近8旬的王老太将私自给她搬家的房东和中介起诉到法院索赔近11万元。昨天,市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房东偿付王老太1700元住宿费,王老太不满判决结果,向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出门回家被锁门外

  今年4月中旬,王老太外出回家时突然发现,她租住的房子被换了锁,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房东和中介趁着她不在时,私自将房门撬开,把家具搬走后,换了新门锁。王老太将房东和中介一起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赔偿她各项损失6.8万元。

  诉讼过程中,王老太表示,她已经交了租金,应该居住到今年6月,并又提出了9000元安家费及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费的要求。房东王某表示,他2005年4月与王老太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王老太在居住期间,经常在深夜大声哭叫,而且在室内烧纸燃香,邻居多次找他表示不满。派出所多次劝说,但王老太拒不理睬。

  他们认为王老太不适合单独居住,决定等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并已经通知了王老太搬家,但对方不同意,并把220元房租给了中介,他们退还,老人又不收。他们只好把老人的东西搬走,并保存起来。

  不服判决老人上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老太和王某的合同到今年3月底截止,王老太接到通知仍然不肯腾交房屋,存在一定过错,可是老人年老体弱,王某没有通过正常的诉讼途径,擅自将老人物品迁出,给老人在经济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应该给予赔偿。最终,法院判令房东赔偿王老太1700元住宿费,中介返还220元租赁费。老人表示了不满,并委托律师向市中院提起了上诉。(记者 于 顺)

  私将王老太东西搬出的房主判赔1700元 王老太不服再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