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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一停车场按轮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14 京华时报

  据《河南商报》报道近日,郑州鸿泰物流公司的一辆12轮货车,在荥阳市事故中队指定的停车场停了11天,被收取660元的停车费,据停车场方面称,收费标准是每个轮子每天5元钱。

  据该物流公司司机尚文立介绍,9月30日下午,该公司一辆解放牌货车行驶到荥阳市赵家庄收费站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荥阳市事故中队的民警,指定大货车停在荥阳市高级
轿车修理厂,小轿车停于昌利汽修厂。10月10日,事故处理完毕,民警认定大货车负全部责任,除赔偿小轿车的车损外,还要帮其交纳停车费。当天下午,他们到修理厂去提车,被告知停车场是按每个轮子每天5元钱收费的,该公司的车12个轮子,每天停车费为60元。停了11天,交了660元的停车费。

  当尚文立前去替小轿车交纳停车费时,昌利汽修厂的人员告诉他,这里也是按轮子收取停车费的,4轮轿车一天20元,11天应交纳220元。

  事后,尚文立和同事向荥阳市警方投诉。

  荥阳市高级轿车修理厂负责人王良知道后,到郑州当面退还了660元停车费。

  据王良称,是事故中队让事故货车停在他那里的,并定下了按车轮收费的标准,轮子特别多的按每天120元封顶。而荥阳市事故中队中队长常永朝则说,事故中队指定的停车场,都是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所收费用都归了停车场,按车轮收费只是个别停车场自己制定的标准,与事故中队无关。

  荥阳市物价局收费科的赵女士说,荥阳市规定停车场每天每辆车最高收费为16元。荥阳市高级轿车修理厂和昌利汽修厂均未取得停车费的收费资格,属于乱收费,物价部门将对此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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