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刀”司机将人撞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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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14 京华时报 | |||||||||
积极赔偿30万元获缓刑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付蕾)43岁的李某自1998年考完驾照后就很少摸车。7月1日,李某在一次倒车中误把油门当刹车,当场把一名男子撞死。前天,“二把刀”司机李某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43岁的李某1998年学完驾驶后只是偶尔借朋友的车开开,车技一直生疏。今年7月1日晚上7点,李某开着刚买的捷达车去顺义区天竺镇一超市买了两瓶水,随后开车回家。正在倒车时,一青年男子往车这边走来,李某接连按响喇叭,男子不但没有避让,反而离车越来越近。李某回忆说,他当时心就慌了,赶紧踩刹车。结果一脚踩下去,只听“砰”的一声,汽车全速冲向了车后的男子,将其撞倒在地。原来李某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尽管李某当即拨打了110和120电话,但年仅21岁的被撞男子终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和解,赔偿30万元,但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触犯了刑法。经顺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天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