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梁河县两副县长贿选上台 百名人大代表涉案(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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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25 国际在线 | |||||||||
总结教训决定贿选 尹黎明找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陈某、县种子公司经理余某、以及水产站站长寸某一起商量。 随后,陈某通知各乡镇农科站站长领取肥料,他以样板肥的名义,送给参选的农村
陈某暗示,这些农资,是尹黎明局长对大家的关心,选举投票时,要记得投尹局长一票。 与此同时,余某和寸某也放出话来:只要是农村人大代表,要种子给种子,要鱼苗给鱼苗,分文不收,只要求投尹局长一票。 一些人大代表没有去领农资,余某就给他们送上香烟和现金。 随后,陈某找到一名人大代表,让其牵头,联名提名尹黎明为副县长候选人,并给了对方1400元作为联络费用。不久,尹黎明被提名为梁河县副县长候选人。 2003年2月24日,在梁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尹黎明以106票当选为梁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5000元铺路贿选当副县长 与尹黎明一样,时任梁河县水利局局长的翟东旭,也在打着贿选的主意。 翟东旭一直不满足于做一名“水官”,他也瞄上了副县长的位置。翟东旭的手段更直接,他决定以金钱铺路,登上副县长宝座。 2003年2月21日,选举前三天,翟东旭把一名老部下叫到家中,交给对方3000元现金,让其给勐养镇每位人大代表200元,提名他为副县长候选人,并在选举时投他的票。 第二天,老部下找了11位人大代表,送给每人200元。接着,他又替翟东旭找到另一个乡的12名人大代表,给每人送了50元。 为表示对老部下的谢意,翟东旭送了对方800元钱作为酬劳。此后,翟东旭亲自找了几个乡镇的人大代表,每人送了50元到200元不等的现金。 短短三天时间内,翟东旭拉拢了30多名人大代表。 2月24日,翟东旭以89票当选梁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他贿选的全部成本,总共为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