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电超标电价可能涨5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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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2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夷)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能源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规定,能源生产企业,不得让职工无偿、低价使用能源,或使用包费制。内部职工用电、气、煤、油,也必须按市场价格付费。 根据《条例》,对使用煤炭、天然气、电力和成品油的单位,将实行能源消耗限额管理。单位用能量,如超过规定的限额,将被加价收费。加价幅度为能源计费价格的1至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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