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全面推广事故最高赔偿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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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2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黄晔戴宇)校方责任险已在我市大中小学中推行,全市9成高校购买了这一新兴险种。如果发生校内安全事故,每名学生最高可能获赔12万元,这还不包括学生自己自愿购买的其他保险赔付。 校方责任险是指可归责于校方的原因造成的学生人身意外损害,在法律上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其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办理。在校方无责任的情况下,对遭受意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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