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校方责任险全面推广事故最高赔偿1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27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黄晔戴宇)校方责任险已在我市大中小学中推行,全市9成高校购买了这一新兴险种。如果发生校内安全事故,每名学生最高可能获赔12万元,这还不包括学生自己自愿购买的其他保险赔付。

  校方责任险是指可归责于校方的原因造成的学生人身意外损害,在法律上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其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办理。在校方无责任的情况下,对遭受意外伤
害死亡、残疾或因疾病身故的学生(家庭)给予一定限额的人道补偿。这笔保险费由学校缴纳,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