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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艾滋病患者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2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为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从今年10月1日起,艾滋病患者将首次纳入南京市医疗保险范畴。

  据了解,“艾滋病”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病种准入手续后,在门诊进行抗艾滋病病毒和机会性感染治疗及相关检查的费用,按每人每季度1000元的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控制、包干使用。因艾滋病病种住院治疗,则可以免收其住院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
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补助65%。

  根据相关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后将予以处罚。(《新华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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