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和谐须破除“小圈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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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5: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再次强调了党风建设对于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作用。
“小圈子”是党内和谐的一大祸害。个别领导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给形形色色的腐败创造条件。如在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上,一旦“小圈子”形成,处于“圈子”核心的领导干部往往首选自认为靠得住的“小圈子”里的“兄弟们”,任人唯亲。而有的干部不以真才实学、真抓实干为荣,却以能否进入某位领导的“圈子”为目标,这是极不正常的。 党内的“小圈子”同样是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牟取非法利益的突破口。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瞅准“小圈子”里的关键人物后,往往不惜血本,千方百计进行“攻关”。一旦关键人物被“攻下”,“小圈子”里的大小人物往往都可以变成为其效力的“哥们”,使权钱交易一路绿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内和谐提出了新的紧迫要求。一些地方的党内“小圈子”必须破除,党的团结统一必须维护。 要破除“小圈子”,首先要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各级党组织都要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党的各级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护。在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出台等关键环节上,要加大民主决策的力度,确保公开公正,防止“一手遮天”。 防止“小圈子”,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异地交流和岗位交流的力度,从而消除其产生的土壤。 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领导干部的交际圈中。对已经出现“小圈子”倾向的干部,要及时教育,防患于未然。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