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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干部被判诽谤罪 盗用他人名义网络招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7: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上海一名机关干部竞聘单位领导岗位时落选,竟然以上网诽谤的方式泄愤报复竞聘对手。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毛某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并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

  今年5月,毛某竞聘单位的领导岗位时落选,由此对竞聘成功的杨某怀恨在心。6月22日上午,毛某利用工作电脑上网,以杨某的名义在上海热线聊天室“情人花园”和“寂寞
单身”中,搞网上招嫖,又以杨的用户名在博客网上注册博客空间,以其他青年女子淫荡图片作为形象贴图,发布类似色情信息。

  自网上招嫖信息发布后,杨某多次受到不明来电和要求提供色情服务等内容的手机短信骚扰。杨某及所在单位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下午,毛某在领导找其谈话时,主动交代了自己捏造信息并在互联网上进行散布的事实,并表示真心悔过,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失。公安机关当时以有诽谤行为为由对毛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

  事后,杨某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精神紧张,易暴易怒,严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经医院心理门诊诊断为患焦虑性神经症。此后,杨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法院追究毛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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