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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综合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南京首尝委托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7:3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法制办获悉,《南京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1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南京市政府对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带出台的第一个管理办法。

  8月25日,本报曾率先报道的《一群“婆婆”管不住一个“车站区”》中提到,因火车站地区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所以落得“一个也没管好”的尴尬。而昨天记者了解到,《办
法》中特别明确了火车站地区的范围,即以火车站广场为中心,及其周边区域。而且该地区要实行“委托管理”,相关行政机关都要委托南京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管办”)进行统一管理和实施处罚。

  据介绍,《办法》中列举了多条禁止性行为,如,禁止在火车站广场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禁止在火车站广场设置各类摊亭、摊点;禁止卖艺、兜售物品;禁止占道停车或者占道停车上下客;禁止擅自在火车站广场停放车辆;禁止出租车拒载或强行拉客;禁止残疾人车、摩托车以及其他车辆违章带客;禁止伪造、变造、倒卖车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禁止在进、出站口、主干道沿线等处揽客,强行为旅客介绍食宿;禁止出售、出租各类非法出版物;禁止拆分销售报纸、违规收取电话费等。

  记者了解到,凡违反相关规定的,综管办可按照委托给予处罚或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惩罚力度较大,如在火车站地区擅自占用、挖掘火车站广场的,由行政执法局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营业性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不论是私家车还是出租车,如果擅自在火车站广场停放的,将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火车站综管办王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完全委托的单位有公用事业局、物价局、市容局和出版局4家,其他单位则是协助执法。“我们本来有综合管理人员200多名,还要再加上行政执法单位派遣的30多名人员,接下来还将招聘一些人员,将进行24小时四班倒的模式。”王主任表示,火车站地区的面积大约为2平方公里。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230名管理人员来计算,1个人只管10平方米。有关专家表示,虽说火车站地区不文明现象频繁发生,但这种管理上的粗放式人海战术,到底能起到多大的效果还有待探讨。

  据了解,火车站综管办是被委托单位,它的权限、委托期限,以及要负的法律责任等,都要与委托单位签下“军令状”。其中,委托单位除了要对综管办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外,还要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王主任进一步解释称,综管办在对一些禁止性行为进行处罚时,如果处罚失误,承担法律后果的是相关委托单位。为此,有关人士质疑,这会不会出现综管办集各种处罚权于一身,可却不承担法律责任,会不会缺失对它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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