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旅游消费须防“陷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8:1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左琼桂筠魏静)“消费维权主题周”“旅游维权”推出后,不少消费者纷纷反映在旅游中遇到景点和时间缩水,住宿、就餐质量不好、交通工具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增设购物项目,误导购物等。针对这些问题,省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旅游消费中应注意的事项。选择好旅行社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详细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具备《旅
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合同应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及具体景点和餐饮标准,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缴费后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便于日后维权。谨防“低价陷阱” 旅行社的报价通常有全包价、半包价和小包价三种,所包含的费用也不相同。因此,旅行社线路报价并非越低越好。消费者应理性分析,不要由于价格低而陷入消费陷阱。适当购买保险 旅游者要为自己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该项合同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表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旅行前消费者应查看是否有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外保险合同》,以防范和处理意外风险。定点购物要当心 旅游中一般会安排一定的购物时间,消费者在指定地点购物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不轻信诱导和盲目从流;如遇到超出合同之外的购物活动,可提出异议或拒绝参加,若强行安排可向有关部门投诉;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时,要仔细查验商品质量、生产厂家、保质期等;慎重购买贵重金银饰品、玉制品等,购买时应到正规商店购买,并仔细核对商品说明书,索要发票,并在发票上写清品名、材质、含量等详细情况。 另外,旅游时如遇到争议,要理性主张权利。旅途中一旦发生问题,消费者可随时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投诉。完成行程后也可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投诉时效为60天。 下周,“消费维权主题周”专栏将推出“商品房消费”主题,欢迎拨打本报热线或登录省消协网站,倾诉你在购买商品房、装修房子时的遭遇,我们将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