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使用才三月玻璃变颜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8:1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马翔宇)为装修新房,省城李女士于今年3月份在一家建材市场定购了两扇名为“雅百宝”的玻璃制移门。使用两个月后,她发现一扇装在卫生间的房门玻璃夹层内有几处变色。她联系了房门厂家的售后服务,对方经过鉴定认为问题出在使用不当,不愿意按合同免费保修。

   由于房门已送至厂家,记者没有看到变色的情况。据李女士反映,该房门是
卫生间的推拉门,今年6月份入住新房,一个多月后,玻璃夹层里便出现黄黑色。“后来范围越来越大,变色的地方也多了几处。”由于房门还在保修期内,今年9月11日李女士联系了“雅百宝”的售后服务,以求将污损处修复,但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上门服务。直到10月7日,她又打了数次电话后,对方才派来两个人,将房门拆回厂家鉴定。随后,厂家出了结论:房门不太适合装在卫生间,变色原因是被水泡了,不属于质量问题,是使用者使用不当,买家应支付一定的维修费。李女士认为,既然该玻璃门有诸多禁忌,当初安装时厂家就应当提醒。但房门既没有使用说明,安装卫生间移门时厂家也无异议。

  10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雅百宝”售后服务,一名知情工作人员表示:经厂家鉴定,房门变色的确不属质量问题,应当是长期有水渗进玻璃夹层,导致夹层内的材料变色。对于维修费用,厂家有维修的责任,但用户应当付一定的维修费。另外即使房门修复后,以后使用再浸水的话,还会出现同样问题。当记者问,厂家有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房门不宜装在卫生间时,该工作人员没做正面回答,并表示房门没有附带使用说明书。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合肥市消协,投诉咨询部的赵主任认为:既然房门有使用上的注意事项,商家就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如在未告知的情况下造成消费者的损失,厂家应当负全部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