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管局:限制外资购房未试点细则尚未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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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9:29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 林劲榆 丁利民 针对部分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停办境外人士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以及非居住用房交易过户一事,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本市关于限制外资购房的实施细则仍在研究制订,尚未正式出台。截至目前,无论是市房地资源局还是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都没有下发过限制外资购房的相关文件,因此也不存在部分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政策
各区县“叫停”步调不一 昨天,记者以购房人身份致电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窗口,浦东、徐汇、闵行、静安等区县纷纷表示已经接到上级的通知,停止办理境外人士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以及非居住用房的过户手续。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接待咨询的人士表示,前天晚上,交易中心已经收到了上级的通知,要求暂停办理境外人士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以及非居住用房的过户手续,目前徐汇区已经暂停了相关业务。 但在虹口、卢湾等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却有另外一种说法: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的文件或通知,因此还能正常办理。 交易细则有待出台 “我们也要到相关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一下情况。”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人对此也不知情。他表示,对于限制外资购房,上海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部等六部委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境外个人才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至于境外人士允许购房的数量等具体问题,则有待上海地方限制外资购房的操作细则出台。 “上海交易细则很可能在未来几天内公布,3个月的过渡期后,停办是很正常的。”中原地产有关人士分析表示,意见下发后,市场一直处于比较微妙的状态,一方面,很多境外人士加快了交易速度;另一方面,市场一直在等待上海方面关闭交易闸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