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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卫生部门迟报漏报两起食物中毒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东亚经贸新闻报道,近日,吉林市发生了两起食物中毒事件,并造成一人死亡。当地卫生部门因迟报、漏报卫生应急事件信息,13日被吉林省卫生厅通报。

  据了解,9月20日18时30分,吉林蛟河市漂河镇九年制学校的3名学生相继发病,疑似食物中毒,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10月2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聚乙烯厂发生12名职工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吉林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并未按规定时限
上报事件信息,当国家卫生部从媒体报道获知事件后来电询问,吉林省卫生厅才得知事件相关信息。

  经调查,蛟河事件发生后,当地专业部门曾口头向蛟河市卫生局、吉林市疾控中心、吉林市卫生监督所报告,但未引起上级行政、业务部门重视,造成漏报。吉化公司食物中毒事件迟报,违反了黄金周期间日报告制度。为加强信息报告管理,吉林省卫生厅决定,对吉林市卫生局通报批评,同时,事涉地蛟河市、吉林市龙潭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县(区)两级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教训,作出深刻检查。

  对此,吉林省政府王珉省长、陈晓光副省长、秘书长刘润璞作出了相应批示,省政府已对吉林市政府、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下发了《关于吉林市两起涉及学生事件信息漏报、迟报情况的通报》(吉政办明电[2006]111号)。

  吉林省卫生厅厅长李殿富要求各地以此为戒,今后类似情况都要问责,保证信息畅通。同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属于规定上报标准范围内的,都要严格执行。(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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