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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无锡水价每吨上调1角7无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57元/吨实行从第二次抄表开始按照新价格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潘小娟报道昨天,无锡水价调整方案终于尘埃落定。从本月15日起,我市城市供水中的水资源费标准由0.03元/吨调整为0.20元/吨牞自来水价格相应上调0.17元/吨,其中0.07元/吨专项用于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此次调价以后,无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57元/吨,工业和商业用水价格为2.87元/吨,特种用水价格则为3.37元/吨。据市物价局工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
整是贯彻执行省统一政策。2004年4月,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发文将我省地表水水资源费标准由原来的0.03元/吨调至0.13元/吨,每吨上调0.10元。2006年1月1日,根据省政府规定,我省地表水水资源费标准由0.13元/吨调至0.20元/吨,每吨上调0.07元,专项用于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两次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合计提高0.17元/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无锡一直没有对水资源费进行调整。现在根据省里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无锡一并贯彻执行。

  那么,此次调价为何没有召开听证会?该负责人表示,到户自来水价格由自来水公司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建设附加费以及水处理专项费用等五部分构成。根据相关规定,其中涉及市场价格波动的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在调整时必须召开听证会。而这次调整的是水资源费这一项,不在听证范围之内,并且调整的政策和标准均由省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各地级市只要遵照执行,所以市物价局并没有召开听证会。

  另外10月15日调价以后,第一次抄表仍然按照原来价格收取水费,从第二次抄表开始按照新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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