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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常开膛窨井盖缺失路边乱搭建地方立法治理三大顽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郜国毅报道市人大、市政府昨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贯彻实施《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作了部署。

  这一地方立法刚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立式实施。

  有关人士介绍,无锡现有城市道路总长达469.12公里,面积达834万多平方米,分
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大类;建有下水道总长654公里,各类桥梁多达280座,路面桥头设置的各类窨井、雨水井数以万计。多年来,“马路常开膛”、“窨井盖缺失”、“路边乱搭建”成为影响锡城道路畅通的三大顽症,是城市道路管理的难点、重点和焦点所在。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首次对“犯规”者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为有效治理“马路拉链”问题,《条例》第二十九条作了“硬性”规定:属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以及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交付使用不满5年的,大修道路竣工后不满3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第三十二条对道路挖掘的认可条件,“犯规”的将被课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第九条中,对从源头上制止“马路拉链”现象的发生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杆)线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依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顺序,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路面窨井盖不翼而飞造成“陷阱”坑人,责任该谁承担?这次出台的城市道路管理法规明确: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准确记载道路养护、维修作业和巡查、检测等情况;有关产权单位发现窨井等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破损、移位、变形或者丢失,未按照要求设置标志和予以更换、正位、修复、补缺的,由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禁止占用、严格控制占用道路,《条例》作了5条12款具体规定。有关人士介绍,公交站台两侧20米范围内;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门前两侧各五十米范围内;道路交叉口及其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铁道路口、弯路30米内及桥面等范围内禁止占用道路。严格控制占用人行道,经批准占用的不得超过人行道宽度的二分之一,不得挤占盲道。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期满后经批准继续占用的,最长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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