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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补充医疗保险有“门槛”自付满800元后最高可补助1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个人医疗账户已花完了,现在看病不知费用如何处理?”近日先后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他们的社会保障卡已经用“空”了,对如何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表示关心。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日作了答复。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无锡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看病需自付满规定数额的“门槛费”。在这之后,本人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门诊医疗费用,根据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情况和当年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自付情况,确定补助比例,补助金额将在第二年的4月份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

  有关人士提醒,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在门诊就医和费用结算时,仍需使用医疗保险卡牗1C卡牘,否则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无法统计。70岁以下人员个人自付满800元后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计算机根据补助比例自动计入本人次年个人账户,全年最高补助限额为1500元。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段为600元,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比例比其他参保人员高10%,年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元。

  (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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