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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毫米玻璃”申请仲裁楼板误差0.85厘米斤斤计较房产维权进入“细节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汪自力通讯员钱飞峰报道以往房屋买卖纠纷大多围绕面积“短斤缺两”,近段时间里,锡城涉房诉讼出现了越来越偏向“技术细节”的倾向。记者日前从无锡仲裁委员会获悉这一最新动向。

  吴先生今年1月入住锡城一处最近开盘的著名楼盘后,发现了种种问题。经与开发商协商不果,遂依照合同,将其诉至无锡仲裁委,申请仲裁。除了面积计算、室内漏水等问题
。最有难度的是提出沿河一面的窗玻璃薄了1毫米!吴先生拿出一本《江苏省建筑配件通用图集》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开发商则称该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窗玻璃的厚度,且已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验收,属合格。仲裁委工作人员经反复调查,咨询专业人员意见。最后仲裁庭认为根据有关技术标准,高层建筑每一层对玻璃窗的面积与厚度均有不同的要求,吴先生所处的11层玻璃窗的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发公司应予更换。

  除了“1毫米玻璃”,仲裁委今年来还受理了楼板误差0.85厘米、要求开发商支付因未加保暖材料造成的能源损失费等罕见的案子。这些案子的申请人大都有专业建筑方面的技术背景,知晓一些建筑方面的“偏门”标准。如吴先生一样,一些人通过仲裁得到了补偿。市律师协会孙敏会长分析这种“细节诉讼”时表示,房价大幅提升后,业主在心理上对自己所购房产的要求更高了。一旦产生不愉快,就会“千方百计”找开发商的“岔子”。

  而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也越来越强了。如果开发商不明白这个道理,仍然用最低的标准,或者故意偷工减料来造房子,就很有可能陷于被动。因为小区开发的同类性,输了一个“官司”,就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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