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帮教父”终审获刑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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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2:20 汉网 | |||||||||
综合新华社电 号称深圳“黑帮教父”、47岁的陈毅锋可能将要在监狱里呆到67岁。备受关注的“冠丰华”涉黑案(本报曾有报道)12日终审判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八罪并罚判处陈毅锋总刑期39年,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 同案判决的还有陈毅锋的妻子朱业玲,团伙首脑梁耀榕,二人分别获刑16和18年。同案的另外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一年半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统一训练黑帮成员
深圳中院经二审,确认了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即陈毅锋等人,以深圳市冠丰华等公司为名,建立了具有层次性的组织体系。冠丰华集团公司有组织地通过非法经营等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该组织非法经营总收入约人民币1.6亿元,且以招募保安人员的名义组织打手,对其成员集中住宿、统一训练,配发器械,在深圳市罗湖区及宝安区长期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曾经是“扶贫状元” 案发前,陈毅锋系广东省罗定市冠丰华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冠丰华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曾是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全国助残先进个人。去年9月1日,深圳罗湖区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八宗罪判其总刑期有期徒刑39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