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丰华“黑老大”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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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2:34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深圳“冠丰华”涉黑案日前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终审判决,“黑老大”陈毅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他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陈毅锋案发前是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冠丰华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毅锋、朱业玲(陈毅锋之妻)、梁耀榕以深圳市义嘉易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3人为首脑,以冠丰华集团公司为依托的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控制严密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违法搭建、寻衅滋事、强占公私财物、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逐步具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 经查,自1993年起,陈毅锋等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非法占据深圳罗湖区深南辅路红线用地4500平方米,搭建违法建筑用于非法商用租赁牟利,并不断扩大,最后形成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商铺约450间的违法建筑群--原东门百货小商品市场。此后11年间,陈毅锋等人通过种种手段非法牟利1.6亿元。 此案于2005年5月在深圳罗湖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