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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严把公务员“入口”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3:59 温州都市报

  ■转任:公开选调制度化■调任:面向企事业单位■选任:提名人员条件多

  本报讯从县(市、区)和外地转任到市直机关,过去传统的商调方式将被公开选调取代;公务员调任范围打破身份限制、区域限制,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昨天透露,新出台的公务员转任、调任、选任规定将严把公务员“入口关”,以更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广纳贤才。

  今后,我市各县(市、区)和外地的公务员转任到市直机关工作的,一般都将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市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市直机关需求,每年定期组织1至2次公开选调。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开选调程序中,对坚持在基层工作并取得成绩的公务员将按年限和所获奖励设置“加分”项目,同时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转任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各县(市、区)机关公务员转任也将采用相应的公开选调办法。

  而针对机关调任公务员,新规定明确规范了“入口”条件。比如,市级机关调任公务员必须通过公开报名、组织考试、民主测评等程序。调任市级机关科级正职的,调任对象应担任市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满3年,或担任市级机关下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3年。对调任人员将实行1年试用期,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或因试用期内严重违法违纪以及因个人失职而免职的,不予公务员录用、登记,免职后必须调离机关。

  以选任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是除公务员招考录用和调任以外的又一重要“入口”。针对过去提名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乡镇领导干部选举条件过宽、程序不严的问题,新规要求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担任乡镇选任制领导干部的,年龄一般要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担任股级岗位正职3年、属县(市、区)管后备干部等诸多条件。而首要前提是当事人要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叶慧媛曾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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