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租屋将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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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州八成作案者以出租屋为落脚点,八成制假贩毒活动、九成无证照加工点藏身出租屋…… 本报讯 记者尹安学、通讯员谢联胜报道:广州85%以上的刑事案件是流动人口所为,作案者80%以出租屋为落脚点,80%以上的制假贩毒活动、90%以上的无证照生产加工点在出租屋内!
昨天,广东出租屋管理及税收征管工作现场会在广州召开,总结了广州、深圳、东莞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全省加强出租屋管理办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副省长李容根等出席了会议。 出租屋治安:信息管理实时联网两级政府三级管理 来自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治安刑事案件多发生在出租屋,制假造假、黑诊所、黑网吧也多以出租屋为窝点……广东外来人员较为集中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地,一直在苦苦探索改变出租屋治安管理状况的方法。 会上介绍,目前广州已不再让公安机关唱“独角戏”,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机构,设立了167个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和1294个社区(村)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招募了6796名出租管理员,并研发出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对出租屋进行动态管理。 东莞将过去以公安机关为管理主体改为现在以政府为管理主体,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市、镇、村)”的行政管理体制,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率达99.4%。 李容根表示,广州、深圳和东莞等市的做法,对全省进一步加强出租屋管理工作有很强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李容根指出,出租屋管理要取得实质性成效,关键是要做好坚持对出租屋的管理实现百分百覆盖,及时更新出租屋信息,确保管理到位;要建立健全出租屋管理的长效机制,当前重点是抓紧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管理市、县(区)、街(镇)、社区(村)4级交换和整合,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要实行实时联网,坚决加大整治和打击力度。 出租屋税收:建信息平台查漏税屋主严禁多收滥收 目前,广东有流动人员2723万人,有出租屋约533万套(间),房屋出租已经成为广东一些群众特别是农村无地可种、无工可做人员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 目前有关部门对于月租金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为4%,1000-2000元综合征收率为8%,月租在2000元以上综合征收率为10%。但是,由于个人出租私房收入隐蔽性强,税源零星分散,征管难度大,税务机关很难进行有效的监控,加上部分出租屋主为了私利或怕“麻烦”,不愿依法纳税,偷逃税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李容根表示,目前广东正在开发、完善出租屋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在纳税人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时,出租人、承租人、租屋套(间)数、地址、面积、租期、租金及停租等资料数据将一次性录入,实现出租屋信息共享。如果出租屋主不愿登记的话,将面临相关处罚。 对出租屋征税“严禁巧立名目多收、滥收”。李容根指出,出租屋税收要严格做到按章收税,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要将出租屋税收纳入规范、科学管理的轨道,征收的出租屋税收要全额上缴国库,出租屋的日常管理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资金管理渠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李容根说,财政、发改、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税收的财政返还款使用情况的稽查,对截留、滥用出租屋税收和管理的专项经费,必须严肃处理,确保专款专用。 李容根还指出,近期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问题,尽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过渡性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应急救助制度,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保障工作。他透露,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基础上,广东将尽快建立省协调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专门委员会,促进政府各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之间的协调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