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初步确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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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20: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 (记者孙承斌、李亚杰) 记者14日于此间召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取得积极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我国广大农村初步确立,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民主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逐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事前共决策、事中听意见、事后有监督的村级事务管理方式。 --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有了很大的变化,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 --推行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后,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得到调动,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参与的人数增多,参与的程度加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逐步提高,带动了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农村风气文明和人际和谐。 另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份全部建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