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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小作坊 九项措施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0:09 西部商报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出台取缔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等九项监管措施,确保小作坊的整治。

  各地质监部门要将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作为此次整治食品小作坊的重点内容。对肉制品加工企业使用工业沥青脱毛、使用病死畜禽作为加工原料,罐头食品超范围使用防腐剂,酱腌
菜、蛋制品及酿造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盐,小麦粉、方便面、米粉中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超范围使用着色剂日落黄、非法添加着色剂二氧化钛、处理剂溴化钾等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同时,还将严肃查处糕点中超范围使用蓬松剂明矾,粉条中超范围使用色素亮蓝、超量使用漂白剂二氧化硫等违法行为。

  各级质监部门应将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作为重点产品,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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