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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春打官司成“驰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0月14日讯潍坊一自然人注册了“www.景阳春.net”的域名,在网站上经销日用百货。白酒品牌“景阳春”的拥有者认为该网络域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近日,潍坊中院一审认定“景阳春”为中国驰名商标,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域名。

  被告侯某于2006年3月12日注册了“www.景阳春.net”这一域名,且以此域名制作了一个网站。侯某在法庭上提出,原告的商标并非驰名商标,所以,自己在域名中使
用其商标名称不构成侵权。

  而原告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起诉的同时,已提请法院进行驰名商标认定。法院认定,“景阳春”商标注册使用已达20年,且一直持续使用至今。原告投入数千万元连续在全国各地的电视、报纸上发布广告,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所以,符合法律规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标准。被告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法院据此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该域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通过司法程序被认定的驰名商标逐渐增多。截至2005年底,我省82个驰名商标中,近三成是司法认定的。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王宝成 雷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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