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梁河两副县长因贿选下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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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57 重庆晨报 | |||||||||
该县百名人大代表涉案,一些代表仅为几包香烟,一点化肥或几十元钱,就出卖选票 中纪委、中组部今年初公开通报了一批跑官要官的典型案件,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一名副县长尹黎明在列。同时,该县另一名副县长翟东旭也被查处,梁河县153名人大代表中,竟有百名人大代表卷入了贿选案。
农业局长用化肥贿赂代表 2003年1月,梁河县筹备着2月份即将召开的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议,将选举出新一届梁河县的领导班子。 时任梁河县农业局局长的尹黎明找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陈某、县种子公司经理余某,以及水产站站长寸某一起商量“竞选”。 陈某通知各乡镇农科站站长领取肥料,他以样板肥的名义,送给参选的农村人大代表每人一套肥料和一筒农膜。陈某暗示,这些农资,是尹黎明局长对大家的关心,选举投票时,要记得投尹局长一票。 与此同时,余某和寸某也放出话来:只要是农村人大代表,要种子给种子,要鱼苗给鱼苗,分文不收,只要求投尹局长一票。 一些人大代表没有去领农资,余某就给他们送上香烟和现金。 随后,陈某找到一名人大代表,让其牵头,联名提名尹黎明为副县长候选人,并给了对方1400元作为联络费用。不久,尹黎明被提名为梁河县副县长候选人。 2003年2月24日,在梁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尹黎明以106票当选为梁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5000元铺路当上副县长 与尹黎明一样,时任梁河县水利局局长的翟东旭,也在打着贿选的主意。 2003年2月21日,选举前三天,翟东旭把一名老部下叫到家中,交给对方3000元现金,让其给勐养镇每位人大代表200元,提名他为副县长候选人,并在选举时投他的票。 第二天,老部下找了11位人大代表,送给每人200元。接着,他又替翟东旭找到另一个乡的12名人大代表,给每人送了50元。 为表示对老部下的谢意,翟东旭送了对方800元钱作为酬劳。此后,翟东旭亲自找了几个乡镇的人大代表,每人送了50元到200元不等的现金。 短短三天时间内,翟东旭拉拢了30多名人大代表。 2月24日,翟东旭以89票当选梁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他贿选的全部成本,总共为5000元。两名贿选副县长被判刑 尹黎明、翟东旭经过贿选当上副县长后不久,一纸检举信送到德宏州纪委,检举翟东旭在选举中有不正当行为。 德宏州纪委将检举材料转到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调查。 2004年4月15日,翟东旭被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12月6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尹黎明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对其从宽处理,他因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05年5月23日,德宏州委批准开除尹黎明党籍。 新一届政府3名副县长中有两人被判刑,这让梁河人目瞪口呆。 尹黎明、翟东旭因贿选落马,对梁河无异于一次地震,梁河县153名人大代表中,竟有73名接受了尹黎明的贿赂,30余名接受了翟东旭的贿赂,百名人大代表卷入案件。据云南信息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