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教育局讨要分配权海南省9名师范生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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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2:54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海口10月14日电 2004年7月,谢国学等9人分别毕业于海南东方师范学校、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和海南软件技术学院的体育、计算机教育、英语专业,并都取得了教师资格。当月,他们持海南省人劳厅签发的《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到儋州市教育局报到。该局接受了9人的报到后,却一直没有分配他们的工作。谢国学等人多次提出就业安置要求,该局及儋州市政府均以机构超编、需竞争上岗为由,不予解决。此后,谢国学等9人以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教育局的行为属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了行政诉讼。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儋州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9人的工作给予安置。并在判决生效60日内对谢国学等9人的就业安置作出书面答复。判决下来后,儋州市政府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近日终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儋州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应当对9人的工作给予安置,并在判决生效60日内对谢国学等9人的就业安置作出书面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