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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乐”负责人昨表示:将会妥善处理著作权纠纷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8:49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国志)我省知名音像企业家家乐,因著作权一事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对簿公堂经本报昨天报道后,家家乐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此事予以明确回应,表示“将尽快通过合法手段解决此事,维护相关企业合法权益”。

  本周五,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作为创作方,将我省知名音像企业家家乐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两年前销售的《宝莲灯》、《阿凡提》动画片VCD涉嫌侵犯前者著作权。对此,家
家乐负责人昨天进行了详细解释。

  据该负责人介绍,2004年3月,该公司从天津天宝音像公司以正版价格购进了一批VCD光盘,当时,对方按要求提供了制作销售该批产品的所有“合法单证”。当年5月底,家家乐公司发现从天津天宝公司所购进的产品涉嫌侵犯著作权,即停止从天津方面进货,转而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进货。随后家家乐和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至今。

  对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方面的起诉,家家乐方面表示,公司从未有过非法复制上述产品行为。庭审结束后,双方代理人均表示愿意调解,家家乐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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