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房产竞价化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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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2:02 新闻晚报 | |||||||||
□记者 陆慧 通讯员 胡海滨 晚报讯 夫妻离婚上法院,为取得一套属双方共有的房产而相持不下。日前,闸北法院以竞价的方式化解了双方争房的矛盾。 2002年马鸣和徐玲相识恋爱,当年年底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导致夫妻反目闹上法庭。在法庭上,原告马鸣和被告徐玲都表示同意离婚,并要求取得双方共同所有的本市一套房屋的产权。经承办法官向马鸣、徐玲征询意见后,双
承办法官采用了向下竞价方式,从75万元起按1万元递减。当减至64万元时,马鸣表示愿意以64.5万元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付徐玲相应折价款;被告徐玲则表示其愿以64.9万元取得所有权,并给付马鸣折价款,而此时马鸣不愿再行加价,同意64.9万元给徐玲。 最后法院判决该房屋产权由徐玲取得,并由徐玲支付马鸣相应折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