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乱挂清仓甩卖牌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16:00 深圳晚报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即日起,商铺一开门就挂出“清仓甩卖”牌子的行为有可能会招来最高3万元的罚单。

      今天,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失效

      目前,在很多商场发放的兑奖券上,经常可以看到标注着“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办法》对此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滥用“全场打折”要挨罚

      有消费者受“全场打折”吸引走进商店后发现,其实很多真正想买的商品并不参加“打折促销”活动,而且数量很多,要不就是被告知打折商品已经卖完。

      对于这种情况,《办法》规定,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

      限时促销得保证货源充足

      对于商场超市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办法》规定商家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

      此外,打折商品或特价促销商品“不退不换”的时代也就此终结,《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遇不规范促销可随时举报

      《办法》规定,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管;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消费者遇到不规范促销行为时,可向上述任何一个部门举报。

      《办法》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没有规定的,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