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危行业不参保工伤险不发许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1:21 新晚报

  据新华社哈尔滨电(记者 王建威)记者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省日前出台规定,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黑龙江省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
员办理工伤保险的,政府有关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建筑施工企业还应当为井下作业、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了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未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