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少给一万前妻告到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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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1: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早报讯 夫妻俩离婚,前夫承诺每年给前妻1万元,可是第三年没付钱,前妻一张诉状将前夫起诉到了法院。前天,记者了解到,市南区法院判令前夫把去年的1万元付清。 据了解,2003年楚某和齐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女方齐某抚养,男方楚某支付给齐某5万元人民币,从离婚之日起每年给付1万元。离婚之后,楚某分别在2004年2月和2005年2月如约给付了1万元,可是今年超过约定的日子半年多,齐某仍然没有拿到钱,讨要没
楚某说当初约定了每年给付1万元,直到5万元全部付清,可是双方口头说好,钱是给孩子专用的,而去年7月,由于孩子考试不理想,他曾托人给孩子办理上学事宜,花掉了4万元。 尽管楚某向法庭提供了孩子的成绩单和上学手续的相关材料,但是齐某并不认可,而法院认为,双方当初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判决楚某继续履行协议。(于 顺) 为孩子抚养费起争执法院判决前夫“还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