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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严处“10·1”车祸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1:44 北京晨报

  ■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 ■初步排除驾驶员自杀可能

  据初步调查,重庆市“10·1”特大交通事故并非驾驶员自杀所致。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和重庆市政府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711路客车50人死伤

  2006年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大客车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先后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这次事故发生在国庆节期间和中秋节前夕,给社会带来很大震动和影响。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健康15日在重庆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重庆市公安局专案组、有关技术机构及专家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调查以及对人、车、路和周围环境的分析,初步排除了驾驶员自杀酿成“10·1”特大事故的可能。

  据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介绍,目前“10·1”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事故调查组正在对有关事实进行查证,查证以后将依法严肃处理,有的人要负行政责任,有的人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据透露,目前“10·1”事故中30名遇难者的遗体已全部火化,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按照赔偿标准进行了赔付。

  暴露公交体制深层次矛盾

  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在此间表示,重庆市“10·1”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重庆市公共交通营运体制和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着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主要是营运主体多而散,经营规模过小,竞争秩序不规范,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

  余远牧指出,由于营运主体多而散,重庆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存在着不少深层次矛盾。特别是以民营为主的“7字头”客运车辆去年营运以来服务质量较差,群众对其反应十分强烈。由于不少民营企业只有几辆车,没有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挂靠在上级公司,711等线路的客车违章超载、超速、超车、到站不停、过站甩客、乱停乱放、不服执法人员监管等安全隐患,成为公共交通的一大毒瘤。

  公务人员不得参与公交客运

  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表示,重庆将迅速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对现有公交客运企业实施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同时,他要求公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交客运经营。

  近几年,重庆市先后有16名交通民警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车辆被调离工作单位。重庆市公安局重申,严禁干警以任何形式参与交通运输经营活动,凡是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辞退。

  综合新华社电(记者 王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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