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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企业虚开发票上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1: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德州10月15日讯乐陵市的梁某等人注册虚假企业,为他人大肆虚开发票一亿多元,从中渔利。13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梁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小学文化的梁某伙同胡某(在逃),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废旧
物资销售发票为目的,于2003年6月注册成立了乐陵市顺发废旧物资回收站,并办理了免税企业申请登记。在此后一个多月内,他们以该回收站的名义,为天津市静海县某厂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150份,虚开金额1445万元。

  同年9月,梁、胡二人又邀在天津市的辛某加入,先后注册成立了虚假的乐陵利广再生物资收购站等3家企业。自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他们以三企业的名义,分别给天津市的多家线材厂、金属制品公司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共849份,虚开金额8331.8万元,抵扣税款833万多元。此外,他们还经来自河北省安新县农村的姬某介绍,以虚假注册的宏乐铜铝制品厂的名义,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虚开金额269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45万多元。

  一审宣判后,梁某等人不服,表示上诉。


记 者 信明栋  通讯员 郑春笋 蔡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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